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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契税会计分录 房地产信息网

2023-11-22 来源:互联网 【 字体:

房地产契税会计分录 房地产信息网

1、企业取得的房屋可直接使用的,在取得时按应纳的契税税额外负担,先记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
2、如果取得的房屋需修建后再使用,则应纳契税并记入“在建工程”科目,待修建完工后再转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

3、企业受赠房屋并能直接使用的,企业在接受捐赠时,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贷:资本公积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实际缴纳契税时:借: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贷:银行存款2、企业承典取得房屋且不能直接使用的,在取得房屋产权时,会计分录为:借:在建工程贷: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银行存款实际缴纳契税时,借: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贷:银行存款房屋修建完工后,借:固定资产贷:在建工程3、企业购买房屋且房屋能直接使用的,在买入楼房时,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贷: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银行存款实际缴纳契税时,借:应交税金-应交契税贷:银行存款交换房屋时,如果双方价格相当,可免征契税。

4、如果价格不相当,其超过部分按买契的税率纳税。

5、国有企业相互间转移国有房产,免纳契税。

6、公司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时,借: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贷:银行存款契税是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,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7、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,应当依法缴纳契税。

8、上述取得土地、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,土地使用权转让(包括出售、赠与和交换),房屋买卖、赠与和交换。

9、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,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、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:以土地、房屋权属作价投资、入股,以土地、房屋权属抵偿债务,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,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。

10、契税实行3%-5%的幅度比例税率。

11、扩展资料: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,在全国,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。

12、各类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,方式各不相同,契税定价方法,也各有差异。

13、现行纳税人及税率如下:买卖契税,由买受人按契约所载价额的6%申报纳税;2、典权契税,由典权人按契约所载价额的4%申报纳税;3、交换契约,由交换人估价立契,各就承受 部分契价2%申报纳税,有给付差额价款者,其差额价款按买卖契税税率课征;4、赠与契税,由受赠人估价立契,按契价6%申报纳税;5、分割契税,由分割人估价立契,按契价2%申报纳税;6、占有契税,由 占有不动产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人估价立契,按契价6%申报纳税,先典后卖者,可以原纳典权契税额抵缴买卖契税,但以典权人与买主同属一人者为限。

14、下列情况免税:一、各级政府机关、地方自治团体、公立学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动产。

15、其中,供营业用者则不适用。

16、二、政府经营之邮政事业,因业务使用而取得之不动产。

17、三、政府因公务需要,以公有不动产交换,或因土地重划而交换不动产取得所有权者。

18、四、建筑物于建造完成前,变更起造人名义者。

19、但若以抵押、借贷等变相方式代替设典,取得使用权者,不适用之。

20、五、建筑物于建造完成前,其兴建中之建筑工程让与他人继续建造未完工部分,因而变更起造人名义为受让人,并以该受让人为起造人名义取得使用执照者。

21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——房产契税。

本文就讲到这里,希望大家会喜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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